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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9 09:06:00 稿源:东江时报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卢思莹 吴卫 邱嘉滢 因一次疏忽大意,通讯公司员工违规将网线搭在高压电杆塔的变压器上,致一人死亡。这是去年5月发生于惠东县黄埠镇的一起意外事故,通讯公司事后赔偿死者家属100万元。近日,惠东县人民法院对此刑事案件进行宣判,该员工因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刑10个月,缓刑1年。

将网线搭在变压器上

判决书显示,出生于1992年的何某(惠东人),去年3月才开始在惠州市某通讯有限公司宽带部工作,负责该公司承揽的中国移动在惠东县黄埠镇田富围至海滨大道中段的宽带安装和维修业务。

去年5月18日中午12时许,何某和同事陈某受公司指派,到黄埠镇海滨大道家家顺公寓604房,给唐某安装宽带网线。何某负责架设和连接网线,陈某负责放线。

期间,何某违规将网线搭接在家家顺公寓外高压电杆塔的变压器上,然后再接入家家顺公寓东墙的移动网盒中。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架设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线”,何某的行为属违规操作。

通讯公司赔偿100万元

判决书显示,网线安装仅5天后,即去年5月23日晚9时许,因该网线掉落在变压器上,导致唐某在检查网络时触碰到网线而触电死亡。

据当时与唐某住同屋的老乡向办案机关反映:唐某刚刚才搬进公寓并报装了网线,事发当晚突然没有网络信号,且墙上网线发出异响。正当这位老乡正打电话给网线安装人员时,唐某去检查路由器,他抓住网线接口处就突然倒地。

案发后,在黄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何某所在的通讯公司与被害人唐某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该公司向后者一次性赔偿100万元。

被判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虽然民事赔偿已了结,且获得唐某家属的谅解,但不能免除何某的刑事责任。今年6月,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向惠东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何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陈某则另案处理。

惠东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考虑到何某的行为属过失犯罪,案发后其所工作的公司也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主要矛盾已经化解,适用缓刑对被告人所在社区没有重大影响,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庭一审判处何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题外话:装维线务员朋友们,冷暖自知,布线有风险,风险不单单会威胁到自己的安全,也会波及用户,一定要认真按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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